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10 18:34:27 】 【来源: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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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党学生党支部

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试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组织发展的重要环节,依据JDB电子官方网站党员发展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 程序和做法,确保严把入党积极分子质量关,根据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党总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我院组织发展的惯例,我系各年级学生党支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条 入党申请人须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党章并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十 八周岁,且从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六个 月;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必须经分团委组织推选为优秀共青团员。

第三条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强调综合素质。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人数50%以内,或者上一学期班级排 名在50%以内。对思想政治素质特别优秀的、维护院系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或在各类高级别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党支部可以直接提名;入党申请人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系部获班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或者在帮扶班级后进生同学(沉迷网络、成绩落后等)取得较大进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但同时要打破“学习成绩论”、“学生干部论”,让有某些突出表现的同学有机会进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四条 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尽量照顾到专业和班级比例。

第五条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把入党申请人的口头和书面思想汇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培养联系人要及时掌握了解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

第六条 受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 处分撤销前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表现不良或违纪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同学,如果能及时改正错误,表现优秀,仍然有强烈入党愿望的,支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重新参加党校学习和培养考察。

第七条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多方面征求意见,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党支部把各班级入党申请人具体情况返回到各班级,班级 团支部核对名单后,由辅导员和团支书牵头与其他班委一起对本班的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排名,排名要首先注重思想政治素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征求系分团委、学生工作组意见,年级辅导员、团委分管老师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

3、征求本支部党员和班级有关学生的意见;

4、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对拟确定的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将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学生名单报JDB电子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和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党总支备案。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JDB电子官方网站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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